中文(简) | 初期中譯來自台北聖三堂

救恩

聖經告訴我們,人墮落以後被逐出樂園(創三24)。不過,上帝雖然將人逐出,卻並沒有叫他絕望,因為他同時在他心裡播下了希望的種子。等到『女人』的後裔將『蛇』的『頭』踏碎的時候,人改變的最終結果就能達成。不過,人必須為這將來的救恩行動作有系統的自我預備,因為他的恢復不是強加的結果,而是人接受上帝的愛所結出的果實。人必須再一次心甘情願地接受上帝的拯救工作。

正教相信,上帝藉著選立以色列民族和舊約先知的傳道,預備人類接受他的拯救介入。

先知的信息以期待『女人』的後裔作為中心。這位人類救主是耶穌基督,上帝要在他內與人親自相連,人也因此參與了上帝的生命。基督不是上帝和人二位,而是一位:兼具上帝及人兩種本性的一位。他是一位基督,而非二位。

上帝在基督的位格裡與人相連並不損毀人性,因為神性和人性在一位基督裡連合,是『不混淆、不隔絕、不改變、不分離』的。二性不會相雜而混淆,也不會互相分隔。尤有進者,人性不致變成神性,神性也不致變成人性。上帝之子聖言取了人性,憑藉他獨有的位格與上帝相通。教會有一首詩歌如此表述:

『你取了我的腐朽和必死的本性,
你以不朽壞遮蓋我,
你將我提升入永恆且蒙福的生命,
哦,慈悲的主啊,
你在那裡向你取其樣式的人賜予安 息』

正教基督徒無視只憑理性探討基督的神人身分,我們將從上帝那裡謙卑領受的啟示視為『偉大的奧秘』(弟前三16),與人得拯救的情形一樣。

救恩僅僅來自基督,而不是來自他以外的任何其他途徑,也不靠人遵守什麼誡命。被造者無論如何努力也不能被帶到非被造者面前,也就是從趨向朽壞和死亡的束縛中得到解脫。自有的永恆的上帝在耶穌基督的位格裡超越了將被造者與非被造者分離的本性上的鴻溝。這件事已經完成,但不是說上帝可以活出被造者的生命,而是說他可以將被造的人類提升到超脫朽壞和死亡的神性生命的境界。必有一死的人和不朽的永恆的上帝如此的相通,是『按照能力』而非『按照本質』的相通。這表示人不獲得上帝的本質,但卻得到上帝的能力,即他的恩典的觸撫。又由於神聖的能力出於上帝的本質,上帝與人之間的共融,是一種將生命賜給人、卻又不取消人本身的真正共融,不將人性混和入神性以免造成混淆。上帝拯救人,無損於他尊重人格,因為他將無價的價值歸於人格。

以上所述顯示,相信基督的神人身分構成人的唯一希望,因為人在如此的信仰裡找到超越於墳墓以外更深的生命意義。聖保羅將基督裡的拯救稱為敬虔的大奧秘。『無不公認,這虔敬的奧蹟是偉大的:就是出現於肉身,受証於聖靈,發顯於天使,被傳於異民,見信於普世,被接於光榮。』(弟前三16)。

因此人的拯救和上帝的道成肉身事件等同。上帝以這樣的方式取人的肉身而拯救人。我們相信這事實,這事件成為我們的拯救,為我們所擁有,確實是敬虔的奧秘。

基督如今是人類的新元首。聖經強調他是救主,作為上帝的新子民的教會構成『他的身體』,以他為元首(弗五23)。在談到教會的時候,他將她描述為『上帝的國度』。因為天上的和地上的,也就是天使和人類,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弗一10),處於一個頭之下,由基督統領。

基督說由於他的降臨,天國近了,就是這意思(瑪四17;十7)。隨著教會的建立,國度的奧秘如今確實『就在你們中間了』(路十七21)。全體人類都得到上帝的恩典的親炙,成為聖潔,接受元首基督的統領。

人藉著聖潔的洗禮被設立,進入上帝的國,(進入基督的身體),他又蒙召活出身體的生命,就是在基督的拯救裡,或在基督的生命裡有分。在這方面,他如今可以和聖保祿一起說:『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二20)。因此,保祿的工作目標是『…直到基督在你們內形成』(迦四19)。主向每一位誠實愛他的人親自保証,父上帝也會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若十四23),我們將要和他同住!

很重要的一點是強調基督所取的身體和我們的身體並無不同。這是一個被造的身體,是可以朽壞和死亡的。基督為要面對死亡並予摧毀,甘願接受這些限制,好藉著在十字架上的肉體之死,釋放我們脫離死亡的束縛,於是成為第一個從死裡得復活的人(格前十五55-58)。信徒以這樣的方式融入基督所取的人類肉身,進入基督的身體,與基督作親身的交流而進入上帝化的境界。在基督裡,不可容納的上帝成為可容,在基督裡,人『有分於上帝性體』了(伯後一4)。

為了救人,上帝所選擇的道路,是對他的受造物所取的愛與榮耀之路。上帝親自承擔拯救人的使命。在上帝的眼中,背道的人依舊寶貴。因此,他沒有透過『代表或信差』把人找出和喚回,而是親自著手『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腓二7-8)他自甘卑微,好將人從羞辱之境提升到榮耀的高處。他向人提出在他的愛內共融,而不必摧毀人,也不致幹擾人的人格。

人現在保留的是他的性情。他仍然自由,可以自己作抉擇。信徒知道得救的路只有一條,那就是:基督。他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若十四6)。除了神人耶穌基督以外,沒有第二條走向得拯救之路;我們的兄弟也救不了我們。別人又怎麼能救得了我們呢?沒有人能向上帝提出什麼東西為他付贖價。人即使勞碌一生,也付不出拯救靈魂的代價。

聖經如此強調說:『但是金錢不能使任何人得救,決不能把人的贖價還給上帝,因為人命的贖價非常昂貴,任何金錢也決不足以贖回,』(詠四十八(49)8-9)。教會有一首詩歌如此與聖經相唱和道:

『哦,基督啊,你被釘十架,
使暴君退位,
仇敵的勢力被踏碎;
因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人,
而是主自己拯救了我們。
願榮耀歸於你。』

於是,自我發展,自我實現,自我發現和自我拯救的每一種理念在這裡都被推翻,顯出與基督徒的信仰不能相容。人惟有自由選擇完全同意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拯救工作,才有分享救恩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