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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

正如上述,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三一神是人的原型。因此,就人的性質來說並 不是一個孤立的存有,而是人格的相通。我們必須進一步思索神造的不是個別的人 ,而是人格相通的事實。聖經這樣說: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照著他的形 像造男造女』(創一27)。聖經提到人的創造,強調神造人是配對的,而不是兩個 孤立的個人。

神造了『一個人』的人性,但人有無數。於是,在三一神的奧秘上又增加了人的奧 秘。神是人的原型,因此,我們研究人的奧秘不能脫離對神的信仰,因為沒有這件 信仰,我們就不能接受人與人之間的合一以及同時又有區別,以致不可避免地導入 人格的混淆或導致孤立。

根據基督教的信仰,每一個人類都具有一個獨特的、無二的、不能重複的存有,而 如此的實存包括所有的人在內。因此,人類的實存不起因於人性本身以外的因素。 此實存不以服務於共同目標為宗旨,也不基於共同的關切和旨趣;它不是一種社會 學性質,而是一種本體論性質:指向人的本質。人『是』人,只在和所有的人相通 之時。沒有如此的相交,他就否定了他的根本性質,也就是說,他疏離而生活於悲 慘之獄中。

根據基督教的信仰,如此『一』個人的合一構成人的希望,如我們所見,人在墮落 以後,這希望在基督其人,在基督的身體即教會身上付之實現;在教會裡,每一樣 區分由於所有的人『在基督裡成為一』,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個人而不再存在(加 三28)。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基督又稱為『末後的亞當』和『第二個人』的原因(林 前十五45、48)。

人性的如此合一以及人格的多樣,證明人正如他的原型一般,是人格的相通。人類 的合一與每一個人的特點,就如此保存下來。

所有這些事為人類被造所照著的形像提供了範疇。不過我們必須強調,『照著形像 』所指的不是本質的相似。因為按照神的本質來說,祂是不能接近不能相通的。我 們教會的詩歌和祈禱,特別是提到我們在基督裡睡了的弟兄的部分,常常說到的『 照著形像』通常指人的被造。

其中一首詩歌說,你用塵土造了我的身體,卻以活潑的氣息賦予我靈魂:

『你用塵土塑造我的身體,
用你屬天的叫人活潑的氣息
賜給我靈魂。』
『你榮耀你親手所作的創造,
哦,救主啊,你以你的形像,
將你的理性本質的樣式,
以物質形式呈現;
哦,話語啊,你使我有分於其中,
叫我以自由意志管理大地。
哦,救主啊,
你能否因此
『在活人的土地上』
在義人的帳篷裡
將安息賜給你僕人。

正教教會特別舉出『形像』的另一範疇,註釋神對人所說:『遍滿地面,治理這地 …』(創一28)。有一首祈禱文如此說:『…這榮寵將人與其他生命分別出來。祂 在伊甸栽了一個園子,點綴了各種植物,免除憂傷煩愁,叫我分享屬天的生命,將 我造得比地上的天使稍微微小一點。』

教父們說,『照著形像』指的是權柄的相似。人被設立為『有權柄』管理神的其他 創造。他被升高,達到神的合作者的層次。不過,這『權柄』不可濫用,以致違背 人的天性,違背他在神的世界裡負有責任的身分,或者違背其他被造物的天性。

神為人的生命定下某種意義。同樣,所有其他的被造物也各有其特定的存在目的。 所有的被造物構成無與倫比的融洽與和諧,舊約這樣敘明:『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 甚好』(創一31)。人管理其他的被造物必須合乎神的旨意,以及祂為所有的創造 所定的計劃。

這管理和權柄也不是無限的。神將人安置在樂園裡,『使他修理,看守』(創二15 )。人要執行任務需要精通對被造物的知識。人可以執行此使命而最達蒙受福祉。 『照著』全智全能的神的『形像』,人可以發展科學和知識達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好實踐神的命令『治理這地,也要管理』(創一28)。但正如上述,這並不是說, 人從神那裡獲得的權利是可以將世界妄作私用。以致將人蒙召、與神的計劃相符合 的融洽與和諧粉碎無遺。

這表示背道不發現於人的性質,而發現於人的性情。如果人天生就是個背道者,也 就是說,是個罪人,那麼,背道在他的生命裡成為必然的事。那麼,就沒有人選擇 道德之路而與神相交了。因此我們才會說,背道的根源在於人的自由選擇,即他的 意志。

人因此有可能接受與神之間的愛的交通,並且按照神的計劃為被造物服務。創造主 確實將祂的恩典賜給人,方便他增進德行。

也許有人會問,神為什麼不將人造得有品德而沒有背道的可能呢?如果背道不可能 存在於人的意志裡,那麼,實踐德行就變成了必盡的義務,而完全否定其價值了; 因為出於強制的德行算不得德行,而是必需品了。現在,如果我們要將人的自由和 神的『治理』的命令連結一起,我們就可以說,人能夠和被造物在愛裡相交通,服 事他們,或者無視於會對他自己和所有神的創造產生預料不到的後果而對環境作自 私自利的利用。

神因此向人提供得拯救的可能,而不將人壓成粉末。祂希望得到人出於自由的同意 。這些對於人類生命有著至深意義的與神相通的宗旨無論如何神聖,也不會迫使神 『為了他好』而干擾人的意志。我們在這裡所討論的愛的相通,只『在自由裡』才 有可能。就這件事而論,如果人被迫必須住在樂園裡,這樂園又算得什麼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