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繁) | 初期中译来自台北圣三堂

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

正如上述,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上帝圣三是人的原型。因此,就人的性质来说,他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有,而是人格的相通。我们必须进一步思索上帝造的不是个别的人,而是人格相通的事实。圣经这样说: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上帝于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上帝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创一27)。圣经提到人的创造,强调上帝造人是配对的,而不是两个孤立的个人。

上帝造了“一个人”的人性,但人有无数。于是,在上帝圣三的奥秘上又增加了人的奥秘。上帝是人的原型,因此,我们研究人的奥秘时不能脱离对上帝的信仰,因为没有这件信仰,我们就不能接受人与人之间的合一以及同时又有区别,以致不可避免地导入人格的混淆或导致孤立。

根据基督徒的信仰,每一个人都具有一个独特的、无二的、不能重复的存有,而如此的实存包括所有的人在内。因此,人类的实存不起因于人性本身以外的因素。此实存不以服务于共同目标为宗旨,也不基于共同的关切和旨趣;它不是一种社会学性质,而是一种本体论性质:指向人的本质。人“是”人,只在和所有的人相通之时。没有如此的沟通,他就否定了他的根本性质,也就是说,他是孤立的并生活于悲惨之狱中。

根据基督徒的信仰,这“一”个人的合一构成了人类的希望,如我们所见,人在堕落以後,这希望在基督其人,在基督的身体即教会身中付诸实现;在教会里,一切的分离因素因着“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在基督耶稣里成为一个人而不再存在(迦三28)。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基督又称为“最後的亚当”和“第二个人”的原因(格前十五45、48)。

人性的这种合一以及人格的多样,证明人正如他的原型一般,是人格的共融。这样人类的合一与每一个人的特点,就得以保存。

所有这些事为人类依之受造的形像提供了范畴。不过我们必须强调,“照著形像”所指的不是本质的相似。因为按照上帝的本质来说,他是不能接近不能相通的。我们教会的诗歌和祈祷,特别是提到我们在基督里睡了的弟兄的部分,常常说到的“照著形像”通常指人的被造。

其中一首诗歌说,你用尘土造了我的身体,却以活泼的气息赋予我灵魂:

“你用尘土塑造我的身体,
用你神圣的生命气息
赐给我灵魂。”
“你荣耀你亲手所作的创造,
救主啊,你以你的形像,
将你理性本质的样式,
以物质形式呈现;
哦,圣言啊,你使我有分于其中,
叫我以自由意志管理大地。
救主啊,
求你你因此
‘在活人的土地上’
在义人的帐幕里
将安息赐给你仆人。

正教教会特别举出“形像”的另一范畴,注释上帝对人所说:“充满大地,治理大地”(创一28)。有一首祈祷文如此说:“…这荣宠将人与其他生命区别出来。他在伊甸种植了一个乐园,点缀了各种植物,免除忧伤烦愁,叫我分享神圣的生命,将我造得比地上的天使稍微微小一点。”

教父们说,“照著形像”指的是权柄的相似。人被设立为“有权柄”管理上帝的其他创造。他被升高,达到上帝的合作者的层次。不过,这“权柄”不可滥用,以致违背人的天性,违背他在上帝的世界里负有责任的身分,或者违背其他被造物的天性。

上帝为人的生命定下某种意义。同样,所有其他的被造物也各有其特定的存在目的。所有的被造物构成无与伦比的融洽与和谐,旧约这样叙明:“上帝看了他所造的一切,认为样样都很好。”(创一31)。人管理其他的被造物必须合乎上帝的旨意,以及他为所有的创造所定的计划。

这管理和权柄也不是无限的。上帝将人安置在乐园里,“叫他耕种,看守乐园。”(创二15)。人要执行任务需要精通对被造物的知识。人可以执行此使命而最终蒙受福祉。“照著”全智全能的上帝的“形像”,人可以发展科学和知识达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好实践上帝的命令“充满大地,治理大地”(创一28)。但正如上述,这并不是说,人从上帝那里获得的权利是可以将世界妄作私用。以致将人蒙召、与上帝的计划相一致的融洽与和谐粉碎无遗。

这表示背道不发端于于人的本质,而是出自人的性情。如果人依照其本质就是个背道者,也就是说,是个罪人,那么,背道在他的生命里成为必然的事。那么,就没有人选择道德之路而与上帝共融了。因此我们才会说,背道的根源在于人的自由选择,即他的意志。

人因此有可能接受与上帝之间的爱的交通,并且按照上帝的计划为被造物服务。造物主确实将他的恩典赐给人,方便他增进德行。

也许有人会问,上帝为什么不将人造得有品德而没有背道的可能呢?如果背道不可能存在于人的意志里,那么,实践德行就变成了必尽的义务,而完全失去其价值了;因为出于强制的德行算不得德行,而是必需品了。现在,如果我们要将人的自由和上帝的“治理”的命令连结一起,我们就可以说,人能够选择和被造物在爱内相共融,为他们服务,或者无视于会对他自己和所有上帝的创造产生预料不到的後果而对环境作自私自利的利用。

上帝因此向人提供得拯救的可能,而不将人压成粉末。他希望得到人出于自由的同意。这些对于人类生命有著至深意义的与上帝共融的宗旨无论如何神圣,也不会迫使上帝“为了他好”而干扰人的意志。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爱的共融,只“在自由里”才有可能。就这件事而论,如果人被迫必须住在乐园里,这乐园又算得什么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