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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宗旨

按照聖屈梭多模所說,婚姻是『對人類必死命運的大補償』,因為透過婚姻,完成了 『子孫的綿延』。神藉著賜下婚姻『緩解』死的刑罰的嚴苛,『除去了死的猙獰面具 』,因此預表勝過死亡,就是復活。

對於善加運用的人來說,婚姻無疑是『審慎的避難所』,前述那位教會聖教父指出, 婚姻是不容許人性成為獸性。按照這意義,婚姻賜給人寧靜(參林前七1、2)。此處 ,按照聖屈梭多模所說,婚姻結合的目的不止在生兒育女,也在抵抗魔鬼的誘惑(林 前七5、9)。

另外,夫妻倆在婚姻裡有著共同的實現。夫妻倆的排他性空間此在生活中共享,以愛 相繫,為共同的薰陶和影響創出獨有的且不重複的先決條件。

不過,婚姻還有著更深的意義。夫妻在婚姻裡,克服了人類由於墮落而造成的疏離( 創三12),再度知道互相原來具有一個天性(創二23)。神出於愛,設立婚姻以愛作 為目的和宗旨。在起初時,愛存在於配偶雙方,隨著婚姻進展,愛不斷擴張,人類越 來越能夠克服自我中心主義,以愛擁抱他的人類同胞。愛不斷增長擴大,卻又『永不 止息』(林前十三8)。

在天國上當然沒有肉體的結合,或對愛情的『補救』(太二十二30)。在今生,婚姻 是將愛教導人的一種方法。聖經將這方法的特性稱為『恩賜』或『靈恩』。不過,這 不是僅有的一條路。另外還有著守獨身的恩賜:

『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七7)。不過,這兩種恩賜 有著同樣的目標:抑制個人的意志,以及『敞開內心』愛神愛人』;只是婚姻這條路 比較慈愛,它所含有的自然結合是有助於發揮愛的。

在教會裡,每件事都是聖潔的,甚至肉體的聯合,也可以轉化為屬靈。聖伊格那修說 :『你作一切事都在基督裡作,你所作的那些隨著肉體的事也是屬靈的。』因此,所 有婚姻生活的實事都可以描述為屬靈的。

基督教從初期時代,婚姻就由教會祝福。聖伊格那修(一一○年後)吩咐要結婚的人 說:『結婚得到主教的同意,表示婚姻合乎主的意思,而非出於情慾。一切事都為榮 耀作吧。』婚姻得不到主教或與主教有連繫的長老的祝福,婚姻就不合乎主的意思, 而是出於情慾了,因為沒有諮詢『主和教會』,也沒有得到教會接納。

特土良對於在聖餐架構內的原初教會舉行的婚禮如此寫道:『對於得到教會肯定,領 受聖餐得到加強,由祝福確認,天使宣告,天父證明的成功婚姻,我們該怎樣描述呢 ?』

正教教會譴責婚外的關係。聖保羅也說,我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決不容許作為『 娼妓的肢體』(林前六15)。婚外的關係不但褻瀆夫妻之間的愛,也破壞『一個身體 』的結合,將它撕裂,所構成的汙辱延伸至基督的身體。婚外關係破壞婚姻;一個有 結構的身體不再存在;它已經破碎了,甚至在正式離婚以前,婚姻已經瓦解了。

除了死亡和通姦以外,真正的基督徒夫妻是不會分開的。正如教會只有一位元首基督 一般,丈夫在婚姻裡也是頭。神學家聖貴格利說,婚姻是一件『奧秘』,以及基督向 教會所顯示的愛的預示或形像』。他又補充說:『因此,丈夫作為頭必須知道如何醫 治身體;即使傷口多得數不清,也不得將它從頭切除。』因此,不可以棄掉你的妻子 ,因為她居於身體的位置。所以蒙福的保羅常說:『丈夫應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 子。』『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

教會如果默許離婚或再婚,那也是為了避免更大的惡。

像這樣的事,教會要『為再婚』舉行特別儀式。這儀式的禱文要勸勉悔改,舉行儀 式『 不可舖張』。有一首禱文這樣說:『哦,主啊,耶和華我們的神…懇求你俯就那痛悔 的稅吏,妓女的眼淚,強盜的告解,以及那些全心悔改,一心一意遵行你的誡命的人 ,好叫他們能夠配得你的天國…』

在這儀式裡還有另一首禱文,清楚強調再婚的事實和目的是在厭惡大惡,以及避免由 於人的軟弱而引起完全的道德出軌:『哦,主耶穌基督啊…請赦免你的僕人的邪惡; 因為他們忍受不了日間的炎熱和重荷,以及肉體的熾烈情慾,於是如今進行再婚…』

教會不作贊成夫妻仳離的教導,也不鼓勵信徒離婚或再婚。每逢婚姻瀕臨『分解』以 前,主教和他的同工要盡一切努力發揮他們的屬靈的影響力叫他們和好,破鏡重圓。

最後應該特別提到的是正教教會譴責婚前關係,即使隨後就要結婚也在所不許。按照 教父的訓示,這些婚前的結合既然得不到教會的贊同,因此沒有得到祝福,應予解除 。婚前關係不能為婚姻構成預備,卻分開了基督的身體,汙染教會。

聖巴西流說,私通不是結婚;他又說,如此放蕩的關係永遠不能作為『婚姻的開始』 。『因此,』教父結論說:『如果可行,那些以私通結合的人應該分開-這是最好的 作法。如果他們非要同居不可,就要求他們行補贖禮。讓他們同居吧,自作自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