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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聖餐(或聖體)

在教會的生活中,聖餐是中央大事。信徒藉著它有分於基督的身體和寶血(太二十 六26-28;可十四22-24;路二十二15-20;約六51-56;林前十一24-26)。

基督怎麼能提供祂的身體給人吃,血給人喝呢?這也是猶太人,甚至跟隨基督的門 徒所提出的問題。基督卻堅持他們必須要這樣作,並且解釋,祂指的不是死的肉, 而是祂自己的身體,是和聖靈連在一起賜給人生命的(約六52、60-63)。聖餐所 供應的餅和酒,神接受為人的供品。祂改變其中的元素,再將它們作為祂的身體和 血賜給人,表示他們有分於基督在各各他『只一次』所作的犧牲(來七27;九12、 28)。祂在犧牲於十字架上以前,曾舉行如此的『晚餐』,並且吩咐門徒要照樣作 ,直到祂再來;祂宣稱『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為得救所必需(約六31-50; 林前十一23-29)。

如此『晚餐』時『吃』與『喝』基督的身體和血,離開了各各他的犧牲就無法了解 ;它構成『有分於』這獨一無二的犧牲。聖餐在基督犧牲以前舉行,表示它『只一 次』所作的犧牲不能按人的邏輯來了解,而只能以『奧理』來了解。今天在教會裡 舉行聖餐當持這樣的看法。

當然,聖餐也在記念基督受難(路二十二19;林前十一24-25),但是也不只是記 念。舊約早就預言在彌賽亞時代,即教會時代,要獻『潔淨的供物』(瑪一11)。 這裡所指的祭物,按照新約所載是獻在基督教的『祭壇』上,猶太人不能吃(來十 三10)。

聖保羅繼續將基督教的祭壇(『主的筵席』)和屬肉體的以色列人的,及拜偶像者 的祭壇作比較。他強調說,有分於基督教的祭壇,即有分於主的身體和血。相反的 是,有分於偶像的祭壇,即『與鬼相交』。因此,按照聖保羅所說,『主的筵席』 是活神的惟一真祭壇。

聖餐在表達神對人的大愛。祂由基督親身去尋找背道的人。如今祂像母親懷著溫柔 和慈愛,不用其他的食物,而以她自己的生命之血的奶來餵養她的孩子一般,用祂 的身體和血來餵養我們。祂體恤我們的軟弱,就動用我們日常食物餅和酒的基本元 素,改變成祂的身體和血。

藉著聖餐,基督親自實現了屬天的特赦,因為這集會將神四散的子民又聚集『歸一 』(約十一52),成為一個身體(林前十17),建立祂的教會。因此,集會或聚集 舉行聖餐稱為『在教會』(林前十一17)和『神的國度』聚會。所以在儀式開始時 要朗誦:『願頌讚歸於父、子和聖靈的國度』。早期基督教禮儀中有一句美麗的祈 禱詞說得好:『正如此餅屑如同麥束散佈於諸山又形成一餅一般,但願你的教會從 地極聚集,進入你的國度。』

聖餐禮由主教或長老擔任主席。不過,行聖餐的並不是他們,基督才是『奉獻者和 被奉獻者』,神甫是基督的執事,是祂的奧秘事的管家(林前四1)。平信徒也積 極地參與其事,他們不只是被動的見證人。禮拜儀式的意思是『人的工作或任務』 ,指神的全體子民,不只是教牧;教牧包括於神的子民之內,並不高人一等。

每一位肢體按照他所領受的恩賜各有其服事。平信徒沒有神甫那樣的特殊祭司身分 ,神甫也不能將平信徒視為『聖事』的被動領受者。在正教的禮儀裡,如此『行事 者』和『見證人』之間的區分是不能接受的。

信徒積極參與聖餐,因為基督的身體和血的授與對得救至為重要,信徒藉著它保持 靈性的活潑。正教教會順服基督的命令,將聖餐也授與嬰兒,原因在於此(太十八 2-5;十九13-15)。正教基督徒不將聖餐視為普通食物。因此要鄭重地藉著禁食 和禱告來為領受作預備。我們遵照聖保羅所說,聖餐確實是真正授與基督的身體和 血:『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林前十16-21;十一26-28)。

但是,信徒怎麼能明白一次特定的聖餐聚會是真正屬於正教教會的呢?他如何辨別 一次聖禮的各方面都合乎正統信仰呢?只憑某些外表的相似,甚至也引用聖禮的正 教經文來辨別是不夠的。

安提阿的聖伊格那修對這問題為我們提供了答案:正教主張由主教,或由長老與主 教一起主持的禮儀具有必需的合法權柄。主權是基督臨在的保證人,因為他擁有來 自基督自己、藉著使徒統緒的連續不間斷的合一承接、並且可以回溯至使徒的祭司 職分。

因此,主領聖餐的祭司具有正當的按立,並且與地方教會的主教聯合一起是必須的 。主教出席每一次的正教聖禮必須顯示於眾,程序單上載有主教的署名,在禮儀進 行中要公佈主教的名字。不過,主禮的神甫不提按立祂的主教的名字,所公佈的是 聖禮舉行所在教區主教的名字。

使聖禮是正教的,公佈其名的主教,必須和那國家的正教教會有聯合。但即使這樣 仍然不夠。那個國家的主教議會必須得到全世界其他正教教會的承認,並且聯合一 起。如果存在這些先決條件,那麼,其聖禮是正教的,每一位正教信徒可以自由參 加領聖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