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繁) | 初期中译来自台北圣三堂

圣体血

圣体血是教会生活的核心。信徒藉著它共融于于基督的身体和宝血(玛二十六26-28;谷十四22-24;路二十二15-20;若六51-56;格前十一24-26)。

基督怎么能提供他的身体给人吃,血给人喝呢?这也是犹太人,甚至跟随基督的门徒所提出的问题。基督却坚持他们必须要这样作,并且解释,他指的不是死的肉,而是他自己的身体,是偕同圣灵一起赐给人生命的(若六52、60-63)。在事奉圣礼中,人献上饼和酒作为祭品,上帝接纳了它们,并改变了它们,再将它们作为他的身体和血赐给人,使得他们参与基督在哥尔各达的唯一祭献(希七27;九12、28)。他在牺牲于十字架上以前,曾举行如此的“晚餐”,并且吩咐门徒要照样作,直到他再来;他宣称“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为得救所必需(若六31-50;格前十一23-29)。

在这“晚餐”时“吃”与“喝”基督的身体和血,离开了各各他的牺牲就无法理解;它构成了对这独一无二的牺牲的“分享”。神圣晚餐在基督牺牲以前举行,表示这个祭献的“一次性”不能按人的逻辑来了解,而只能以“奥秘”来了解。今天在教会里举行事奉圣礼时当持这样的看法。

当然,圣体血圣事也是在记念基督的受难(路二十二19;格前十一24-25),但是也不只是记念。旧约早就预言在默西亚时代,即教会时代,要“奉献洁净的祭品”(拉一11)。这里所指的祭物,按照新约所载是献在基督徒的“祭台”上,犹太人不能吃(希十三10)。

圣保禄继续将基督徒的祭祀(主的筵席)和属肉体的以色列人的,及拜偶像者的祭祀作比较。他强调说,参与基督徒的祭祀,就是共融于主的身体和血。相反的是,参与对偶像的祭祀,即“与魔鬼相交”。因此,按照圣保禄所说,“主的筵席”是对永生上帝的惟一真正祭祀。

圣餐表达了上帝对人的大爱。他由基督亲身去寻找背道的人。如今他像母亲怀著温柔和慈爱,不用其他的食物,而如同以自己的生命之血的乳汁来喂养她的孩子一般,用他的身体和血来喂养我们。他体恤我们的软弱,就使用我们日常食物饼和酒的基本元素,变化成他的身体和血。

藉著圣体血,基督亲自实现了来自上帝的恩赐,因为这集会将上帝四散的子民又聚集“归一”(若十一52),成为一个身体(格前十17),建立他的教会。因此,集会或聚集举行事奉圣礼称为“在教会”内(格前十一18)和“上帝的国度”内聚会。这就是为什么事奉圣礼以这样的句子开始:“赞颂归于父及子及圣灵的国度…”。初期教会礼仪中有一句美丽的祈祷词说得好:“正如此饼屑曾作为麦穗散布于诸山又形成一饼一般,但愿你的教会从地极聚集,进入你的国度。”

事奉圣礼由主教或长老(司祭)担任主祭。不过,真正的主持者并不是他们,基督才是“奉献者和被奉献者”,神父是基督的仆役,是他神圣奥秘的管家(格前四1)。平信徒也积极地参与其中,他们不只是被动的列席者。事奉圣礼一词的意思是“服务众人的工作”,“众人”指上帝的全体子民,不只是神职人员;神职人员包括于上帝的子民之内,并不高人一等。

每一肢体按照他所领受的恩赐各有其职责。平信徒没有神父那样的公务司祭身分,神父也不能将平信徒视为圣事的被动领受者。在正教的礼仪里,将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区分为“施行者”和“列席者”是不能接受的。

信徒积极参与事奉圣礼,因为基督的身体和血的授与对得救至为重要,信徒藉著它保持灵性的活力。正教教会遵从基督的命令,将圣体血也授与婴儿,原因端在于此(玛十八2-5;十九13-15)。正教基督徒不将圣体血视为普通食物。因此要郑重地藉著守斋和祈祷来为领受作预备。我们遵照圣保禄所说的,坚信圣体血圣事确实是真正授与基督的身体和血:“人应省察自己,然後才可以吃这饼,喝这杯”(格前十16-21;十一26-28)。

但是,信徒怎么能明白一次特定的事奉圣礼是真正属于正教教会的呢?他如何辨别一次事奉圣礼的各方面都合乎正统信仰呢?只凭某些外表的相似,甚至也使用事奉圣礼的正教经文来辨别是不够的。

安提约基亚的圣依纳爵对这问题为我们提供了答案:正教主张由主教,或由长老与主教一起主持的礼仪必须具有合法的权柄。这权柄是基督临在的保证,因为他拥有来自基督自己、藉著宗徒传承代代相续、并且可以回溯至宗徒本人的司祭职务。

因此,主持事奉圣礼的司祭必须受过有效的祝圣,并和当地的主教相共融。每次举行事奉圣礼时,祭台上必须铺展有主教签名的九折圣布——代案,并且主教的名字必须在事奉圣礼中被纪念,藉着这样的方式主教职务临现在每一个正教的事奉圣礼中。不过,主礼的司祭所提念的并非是祝圣他的主教的名字,而是举行事奉圣礼所在教区主教的名字(除非二者是同一人)。

在事奉圣礼中被提名纪念的主教还必须和那个国家的正教会相共融一致。但即使这样仍然不够。那个国家的主教议会必须得到全世界其他正教教会的承认,并且彼此共融。如果存在这些先决条件,那么,这样的事奉圣礼就是正教的,每一位正教信徒可以自由参加并领受主的圣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