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 | 初期中譯來自台北聖三堂

屬靈經驗

人可以擁有上帝的恩典在他的生命裡臨在的感覺,也就是他可以擁有屬靈的經驗。但是,聖靈卻勸告信徒:『可愛的諸位,不要凡神就信,但要考驗那些神是否出於上帝』聖經進一步強調,有許多假先知已經來到世上,並且提供分辨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的方法,就是分辨什麼是真經驗什麼是假經驗(若壹四1-6)。

我們必須在一開始就強調,聖經沒有將這經驗置於我們關切的中心,也沒有將它提高為某些絕對的事。基督徒信仰的告白應該以信仰耶穌基督為中心,而不是個人的經驗,這種告白是基督教會和猶太教會堂的分野,凡是承認相信基督的人會被視為否定猶太會堂而逐出(若二22;十二42)。基督徒的經驗藉宣告(相信耶穌基督)來描述,而不能獨立於其外(羅十9)。信仰宣告不是經驗的結果而恰好相反,經驗是與宣信相合在教會生活中獲得,此二者是描述及決定屬靈經驗真偽的因素。正教教會憑這方法不致陷入主觀的個人經驗的錯謬當中。

保祿宗徒傳講福音不基於他個人的經驗,而以別人的經驗為依據,如:伯多祿的,十二宗徒的,五百門徒的,雅各伯的,以及其他宗徒的。他稱自己為『最小的』。為了強調微不足道的他有了目前的地位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他說:『最後,也顯現給了我這個像流產兒的人,我原是宗徒中最小的一個…然而,因上帝的恩寵,我成為今日的我』然後作出結語:『總之,不拘是我,或是他們,我都這樣傳了,你們也都這樣信了』(格前十五1-11)。他沒有將自己和教會切斷,不以他個人的經驗為根據,甚至不加強調。

因此,信仰的內涵不以個人的經驗為條件或藉以塑成,而是在教會裡由傳授而領受到的(弟前六20;弟後一14;二2;猶3)。『如同先知所見的,如同宗徒所教導的,如同教會所領受的,如聖師所定斷的…如同真理所被証實的…於是我們相信,於是我們傳講,於是我們宣告』(第七次普世大公會議)。

信仰的內涵所構成的規范和標準,憑以測度經驗的真偽,可見於聖多默的范例,他原來像猶太人一樣是將『徵兆』,即奇蹟的經驗視為具有至高無上的意義。但是,卻有基督一語勝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也就是說,那不以自己的親身經驗作為根據的有福了(若二十28-29)。

斷定經驗的確切性的另一種『尺度和標準』是順服基督的教訓;宗徒強調說,凡是違背並且不遵守基督的教訓的,『就沒有上帝』(若貳9)。信徒的整個屬靈生命當然應該被理解為為在聖靈裡的生命,因為聖靈的恩賜是上帝的愛的果實。正如我們前面已經提到,上帝的恩賜是愛的賜予,以人的方面完全接受如此的愛為先決條件。人將自己的完全之愛獻給上帝,証明他深深渴望領受他的愛。人必須貶抑自己的心意、肉體、連同邪情私欲,再將整個自己獻給上帝(瑪二十二37;羅五1-2;迦五24)。上帝接受人的奉獻,以他的恩典將謙卑的人的努力予以聖化,轉變為聖靈的果實,就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其中最主要的是仁愛(迦五22-23),是聖靈的最大恩賜。人如果不完全謙卑下來,就得不到屬靈的經驗;如果得到,也不是出自上帝的靈(雅四6;伯前五5)。

聖徒在耶穌基督裡的經驗,具有我們前面已經提到的全部特性。它們是教會的經驗,不屬於個人。因此,凡是提出屬靈經驗的人如果不具有我們前面提到的特性,他們就是被謬妄的靈欺騙了。如此錯誤的經驗,舊約已經告訴我們,從外表看起來,確實和真正的靈恩經驗相似『出七10-11,20-22;八18)。基督親自告訴我們,假默西亞,假教師和假先知為了造成混亂,甚至迷惑選民,也會大行『神蹟奇事』(瑪二十四24-25;參默十三12-18)。

保祿宗徒告訴格林多的基督徒,假宗徒是『欺詐的工人』,裝作基督宗徒的模樣,正如撒但『冒充光明的天使』一般。不過,這也不足為怪。宗徒結論說:『倘若他的僕役也冒充正義的僕役,並不算是大事;他們的結局必與他們的行為相對等!『(格後十一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