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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事的差别

罗马天主教为其想法作辩护,他们认为合法授权的神职人员根据已确立的礼仪执行圣事以对人施加影响,这样就已经足够了。按照这样的理解,圣事近乎一种魔术行为,它无需人类亲身参与到这一仪式当中,却可以在人性中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作为对此拉丁观点的一种平衡,新教徒把圣事的全部影响和意义都归结为,领受过圣事的人内心取向和信仰发生了改变。这里,信仰即是所有。信仰缺失导致圣事成了一个空无的形式,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他们拒绝接受最重要的基督教的圣事——圣体血礼之中,饼和酒通过一定的仪式可以变成基督的真肉体和真血。饼还是饼,酒还是酒;但是“有了这面饼,在这面饼之下,基督不知不觉地到来了”,而那真正心怀虔诚来参加圣事的人——通过这饼酒的沟通——吃下去的就是基督耶稣的真正血肉,而如果内心取向与此不同,则吃下去的就只是普通的面饼和酒。在其他圣事中,新教徒只接受洗礼。他们拒绝接受其他一切圣事或者把他们等同于一般简单的礼仪——他们会这样想是基于在圣经当中并无关于圣事制度的明确证据。

圣洗圣事。罗马天主教和新教徒(浸信会和五旬节派是个特例)在洗礼时并不是采取浸礼,而是点水礼。整个古代基督教所采用的是正教会的方法——全身三次进入水中。基督本人也是通过浸入水中受洗的;为他洗礼的是基督教会中最早的教士[27];正是为了这个原因,出现了专门的洗礼池,并在罗马教会的古代教堂中和西方某些地方一直被保存至今,这都是这种浸礼的明证;三次浸礼符合圣事的主旨:受过这样浸礼的人将随基督一同埋葬,并随着基督一同进入永生[28]。在正教的洗礼中,总有这样的宣言:“上帝的仆人(受洗人之名)因父,阿民!及子,阿民!及圣灵之名,阿民!被施洗”在十五世纪,天主教徒改变了这个规矩,而自从那个时代开始,神父边向被施洗人倒水边说:“我给你施洗……”

宗派主义者认为把婴儿的洗礼看作是对耶稣基督教义的补充是毫无证明的。

圣灵直接引导教会生活者,在其大能中是绝对不会犯错的。所以,给婴儿施洗也恰是受到圣灵默感的做法。而施洗者坚持认为在古代基督教会中,只为内心明确接受这信仰的成人施洗,其实这样的断言是无足轻重的,在整个教会的历史中找不到丝毫的根据。如果给婴儿施洗是个革新的话,他们怎么到处推广而成为了东西方教会的惯例,却没有引起教会方面的任何反对呢?毕竟,前一个世纪的信徒在信仰问题和教会仪式方面比起现在的教会成员来说,是无比热心和严格的。如果给婴儿受洗是个新生事物,那么一定要经过相当的争议,如争吵和分歧等等,才能被确定下来。然而,教会历史告诉我们在基督徒当中并没有出现任何关于婴儿受洗的争议。第一个对于婴儿施洗的异议出现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的再洗礼派。那么基督诞生后十五个世纪时间里都发生了什么?难道整个普世教会会仅仅因为给婴儿施洗的问题就叛离了基督耶稣?

从使徒时代起,给幼儿施洗是非常常见的。在《使徒行实/徒/宗》中,多次描述使徒给一家人的洗礼,当然其中也包括孩子在内。如果要否认使徒并没有为幼童施洗,那就要假设在所有这些受洗事例当中,在使徒施洗的家庭当中,没有孩子,这个解释太过牵强,特别是考虑到当时没有孩子的家庭极为少见,这个解释就更加行不通了。毕竟,基督教并不只是个人生命的灵魂,还是整个家族生命的灵魂所在。为孩子洗礼也是其表现之一。耶稣自己说过“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29]他通过这样的话要求我们把孩子也带入上帝的国度。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充分肯定让婴儿接受使徒的洗礼是恰当的,根据伟大的古代基督教学者奥理根的断言,他说:“教会从使徒手中接受给幼儿施洗的传统。”

在基督教的第一个世纪,教会仍然在传道阶段。通过基督教的文字、讲道和洗礼圣事,她先是向成人传道。但是,在她的领地上,她看顾着在她的胸怀下降生的孩子,就像是看顾自己的孩子。亚历山大·斯贺摩曼大司祭在他关于洗礼的书《藉着水和圣灵》中写到了这一点:

“新生婴儿属于一个家庭。新生儿不会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其生命完全由这种亲密关系决定和形成——在现在和不久的将来也是一样。而这个家庭——如果是基督教家庭——又是属于教会的,在教会这个大家庭当中他们又可以找到其存在的源泉、内容及大致目标。因此,这些归属于此家庭的孩童——更准确地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属于母亲的孩童——因此也是属于教会的,实际上也是教会的孩子,已经被带到了上帝的面前,托付给了上帝。”

一些反对给孩童施洗的宗派主义者声称,婴儿既然是基督徒的孩子,那么就已经受基督的宝血的洗了;因此,已经没有必要再去通过洗礼去洗净从阿达穆来的罪了:因着耶稣基督的大能和圣名他们的罪孽已经被赦免了。而且,反对给儿童施洗的人引用了基督给予门徒们的的律令:“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30]。”认为通过这些字句很明显基督只是命令使徒们去给那些受教化的信徒施洗,而不是毫无心智的孩童。

但毕竟,根据使徒帕弗罗的话,圣经明确地教导:所有人都因阿达穆而犯了罪[31]。因此,即使是孩子们个人并未犯罪,也同样无法免脱由阿达穆遗传下来的原罪,而为了把他们救拔出这罪,他们必须与基督联合;如我们已说的,这种联系是通过圣洗圣事完成的。达维德王在圣咏集50篇中说“诚然,我在不义中被孕育,在罪孽中我母亲生养了我。”为了使一个儿童免除原罪,为了赐福给他,并因此而把孩子带入天国,而要进天国,就像事启示录中说的 [32]“凡不洁净的,总不得进那城。”,到现在,两千年来已经有无数孩童因着圣洗圣事的涤洒而被带进其中。那些否认孩童的洗礼的人只会把孩子们引向危险,因为在洗礼之前死亡的孩子们,就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33],他们如何承受永生?当然,我们信上帝的怜悯,事实上,基督曾说过,在人不能,在上帝凡事都能。[34]但为什么要试探主呢?

参照救世主在著福音者玛特泰、著福音者玛尔克中持的观点:“基督只命令有坚定信仰的成年人受洗”是没有根据的,因为这个同婴儿受洗的问题是毫不相干的。就像福音书中的瘫子获得罪的赦免和治愈,照他相信带他到基督面前的人的信仰,还有迦南(客纳罕)妇人的女儿因着她母亲的信得到康复,因着在圣洗圣事中带他进入洗礼圣水的人的信,孩子洗去了原罪,和上帝建立了联系。我们不应该忘记新约中规定的圣洗圣事取代了旧约当中的割礼,割礼是洗礼的原型,连小孩子都要受割礼。并且时至今日,犹太人们仍然在给孩子们施行割礼。正如受过割礼的人会成为旧约中的选民并加入与上帝的盟约,因此同样地,所有受洗的人将会成为新约中上帝的子民、基督的身体——教会的一部分。为什么儿童要被排除在基督身体的外面呢?

聖膏礼。在天主教会中,聖膏礼(坚振礼)只有主教才能施行,他把手放在信徒身上,在前额上用圣油画十字号并说:“我以十字圣号的记号给你标记,并且我藉着救赎的圣油使你坚信,因父及子及圣灵之名,阿民!”为了证明司祭不能执行这项圣事,天主教徒引用了斐利普(腓力,斐理伯)给撒玛里亚(撒马利亚,撒玛黎雅)人施洗而不能把圣灵带给他们的事例为证,因此使徒裴特若和约安才被刻意派离耶路撒冷[35];但斐利普只是个辅祭,更不是司祭,所以没有证据表明司祭不能够执行聖膏礼。由于古代教会什么样子,正教会现在也是一样,聖膏礼和圣洗圣事是连在一起的,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并非只有主教才能执行这个仪式,司祭也可以,因为主教的人数太有限了。天主教里一个地方的偏离无可避免地导致另一个偏离。因为主教不可能亲自出现在自己教区内每一个孩子的洗礼上,坚信礼就只能和洗礼分开,在青少年时期(7-12岁)举行;一个主教巡视他的教区,通常会在某个城镇或地区停下并且一次性为所有曾受洗的孩子敷聖膏。而由于许多孩子有可能没等到敷聖膏就夭折了,天主教神学家为了减轻信徒的痛苦,采取一个新的教义——即坚信礼据称并非为得救的必需条件。

告解圣事。除了在告解圣事中罪过的赦免外,天主教所谓的“大赦”也有类似的效果[36]。天主教教导说,为了对上帝的公义做出补赎,一个人即使是在告解中被赦免了,仍要为他的罪孽忍受短暂性的惩罚——活在世上的,要经受种种磨难,死后则要进入炼狱。但因为人们天性软弱、信仰不坚,在基督的恩典里,凭借救世主及圣人无限的恩宠把他从这些短期的苦难中拯救出来是可能的.,这就构成了教会的宝库。大赦的权力属于教宗,他是耶稣基督在世的代表。在告解中,神父尽力考察告解人的过犯,并授与他们大量由圣人完成的额外善工,好去补赎他们的过犯。

就这样,天主教中所呈现的涤净心神及满溢恩典地治愈有罪灵魂的伟大圣事变了质,变成了公义的审问和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行为的机械清算。大赦通常不是白送的,而是要用钱来买的——当然,表面上要假装这钱是用来做善事的。这样唯利是图地分配救赎是路德教派及改革派们与天主教“告解圣事”分道扬镳的主要原因。

关于“苦修”正教和天主教之间有些混淆。[37]这两者之间是完全不同的,而天主教会的做法则是通过个人苦修得到赦免。

在教会法典中,苦修表示告解人依照忏悔神父的指令,自愿履行某些虔敬的工作(长时间的祈祷、救济穷人、频繁斋戒、朝圣及诸如此类的善工),苦修没有任何惩罚的意思,不是一种惩罚性的措施,也不是剥夺教会成员的权利。它只是一种“心灵的治疗”。第六次大公会议中有条教规说到:从上帝获得权柄捆绑或释放罪恶的人必须要考虑到罪的性质和罪人是否已经准备好为罪悔过,然后才能对症下药。以免因为没有掌握好其中的度,从而丧失对患病者的拯救。因为罪孽的病患并不总是一样的,是多种多样的,而且产生许多不同形式的伤害,由此罪恶大量滋生愈演愈烈,直到有处理这个问题能力的人来才能抑制。

‘通过这点很明显可以看出,罗马天主教对苦修的观点是不能接受的,’米哈伊尔·波马赞司基大司祭写道,‘其观点起源于以下审判条例:a)每一条罪或者所有的罪必须受到教会的惩罚(除此之外,罪人还常伴有各种不幸,如疾病等作为对其所犯罪孽的应受惩罚[这是罗马天主教的思想——作家]所以常常连罪人自己在生命中都能看到上帝的惩罚);b)这些惩罚可以通过被“赦免”而移走,有时甚至预先就派发了,例如,在大赦年的场合下;c)教会,更确切的说是他的头——罗马主教(教宗)在赦免中,通常向那些有可能赎罪的人分发“圣人的恩德”,这些恩德来自所谓的“善工宝库”。’

‘如果根据古代教会中某些西方教士的观点,苦修被称作“补赎”,这种叫法只有道德观念,也就是为了要加深罪人自己对罪孽的认识,为教化目的做“补赎”,而不是为了上帝的公义审判。[38]

圣体血圣事。在天主教中,这一圣事其实是由神父根据归属于他的权利单独执行,当他宣读“祝圣祷文”时,他就几乎成了主耶稣基督自己。在正教的理解中,这些宣言也同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礼仪中饼和酒转变成基督的身体与宝血则是通过整个教会在礼仪期间的祈祷,而且只有通过圣灵的祝福才能完成。

藉着经院哲学观点的帮助,天主教神学试图通过理性主义解释圣体血的奇迹。根据这些解释,饼和酒只是在表面上看来没变,但实质上却变成了主的圣体和圣血。正教神学观一直抵制对于奥迹进行这种理性主义的理解。这一理解坚持认为饼和酒在表面看来没有变,实际上变成了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就好像红热的铁成了火一般,也像是主耶稣基督同时是上帝也是人。

关于这个,米哈伊尔·波马赞司基神父在他的《正教信理神学》[39]如下写道:

‘……神圣的恩典 1)不仅仅是像改革家茨温利所说的标志或是记号、起着提醒信徒救赎工作的作用;且同样的,2)耶稣基督不仅仅如加尔文所说,是通过其“行动和力量[40]”在其中临在;最后,3)他的临在不但是指路德教所说的渗透力(他们承认基督“与饼共生,与饼共存”),还指圣事中神圣的恩典的转变或者(后来)转变成为了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就如救世主说的:“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41]”’

除此之外,米哈伊尔·波马赞司基神父引用了《东方教会牧首的书信》(十八世纪):

“我们相信,在这神圣的礼仪中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是如在其他的圣事中的一样,只是象征性[42]或比喻性的[43]的临在、或是通过剩余的恩典,不是像教父们说的,单靠降至人间,也不是通过对圣饼的“渗透”而得以让上帝圣言的神性“进入”饼中,从而体现圣事的真正含义,虽然路德的追随者们宁愿作出这样拙劣卑鄙的解释:但是事实上只有这样,在饼酒的奉献之后,饼就真正变成了基督的肉身,就是那个生在伯利恒、在约旦河受洗、受难并埋葬、由死中复活、上升天庭、坐在上帝圣父之右并在天国的云彩中显现的基督真身;与此同时,当为了世上生命酒也改变成为了主的真血了,这血是他为了世间的生命在十字架上受难之际流下的。我们还相信在饼酒的祭献之后,这真的饼酒就不再存在了,却成了掩藏在饼酒的形式之下的主真实的肉身和血。[44]

照罗马天主教的观点,圣祭中无血的弥撒,操作起来有两种方法:或是一边大声地宣读,一边在管风琴上歌唱和演奏,或者是通过轻声秘密地宣读。而且因为天主教的教堂里可以同时有多个祭坛,所谓的“低一等”的弥撒经常和在主祭坛上高声举行的弥撒同时举行。不管怎样,古代教会没有“低一等”的圣事,而且在一个圣堂中同时举行许多圣事是不允许的。

根据天主教的教义,神圣恩典的圣体血的变体不会在降福和圣灵祝福期间发生,这点如正教会的教导一样,而且古代的圣事也可以证实这一点(天主教弥撒中,司铎通常不作关于圣灵降福的祈祷),但是圣体血的变体通常发生在宣告如下词句的时候:“你们拿著吃”、“你们一起喝”。

在奥秘的晚餐中,就像圣经新约福音书的作者所叙述的,主先祝谢了,然后降福给提供的饼酒,并且紧接着说:“你们拿著吃”。透过这点,很显然,饼和酒的变体是通达祝圣和祈祷得以完成,“你们拿著吃”的字句意味着一个对使徙们的简单邀请,邀请他们去接近和领受神圣的恩典,同时也指出圣事的奥秘意义所在。

一个和正教的重大分歧在于,平信徒不能领受圣杯,也就是说,他们被剥夺了领受基督无玷宝血的权利,这违背了与主的话语“你们拿着喝”,这项改革于十二世纪为西方教会初次批准,它带有显示神职人员在该圣事上有高于平信徒的地位;随后其被特伦特大公会议批准。为了证明和正教的分歧是正当合理的,罗马天主教神学家们想出了些借口,例如,“为平信徒分开执行圣血礼仪是毫无必要的,因为圣体给出,圣血也就给出,”或者“当有很多的领圣体血者时,会很容易推挤,打翻圣杯。”

主说过:“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45]”,这证实了正教会同时在礼仪中执行杯酒同领的正确性。在使徒书信中,也同样明确地写到了关于每个人领受两样的必要性的词句[46]而且教父的著作里也有不利于罗马教会做法的证明。圣金口约安(四世纪)说过:“我们在圣事中是被平等对待的,应当领受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并不像旧约所发生的:祭司会吃掉祭品的一部分而另外的人则分食另一部分。现在不是这样,为每一个人提供的都是同一个圣体和同一个圣杯……”

天主教徒还把圣杯从礼仪中除去,由于小孩子不能吃固体食物,拿去圣杯就剥夺了婴儿领受圣体血的权利。这种背离直到12世纪才出现。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家们引出了以下的例证:只有一个人做好恰当的准备,对圣事的重要性和意义有深刻认识之后才能领受圣体血;在圣经中没有要求小孩子参与进这种交流;至于孩子的得救,光洗礼就足够了。但是对我们来说领受基督的圣体血意味着与基督的结合,是我们灵性生命的源泉,是在洗礼圣事中执行的。基督曾经说过“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47]”,天主教却禁止婴儿与基督做最亲近的交流。

对天主教徒来说,圣体血礼不能用我们用的发酵的饼——而要用未经发酵的,也不管“artos”这一字眼出现在希腊文福音书中对建立圣体血礼圣事的描述,其准确的意思就是“发酵的”饼。天主教徒引用了救世主在第一天的奥秘晚餐中所用的无酵饼的例证,并因此照犹太法律的指示而是用了无酵饼(薄饼)。然而,从著福音者约安的叙述中,说到救世主的奥秘晚餐是在犹太逾越节开始的前一天[48];不然,最高裁判所怎么能在第二天审判他,亚利马特泰人约熙福(约瑟,若瑟)又如何购买裹尸布,香料和请抬棺人呢?因为无酵饼在犹太人的礼仪中有重要意义,基督则在奥秘的晚餐中使用了有酵的饼,强调出他是要通过此举废黜犹太礼仪法则的意图。

十一世纪开始,西方教会批准无酵饼的使用,这又导致了与传统古圣教会的其他分歧。因为无酵饼在圣事之前不需要专门预备,其整个第一部分——预备祭品礼仪[49]就被遗失了。这样的话,天主教徒就缺少了古代教会在基督钉十字架以前对教会成员,包括生者亡者的纪念,也不用祈祷他们的罪孽被圣血洗净,为他们端出的圣饼要在圣杯中被洗净一样。并且当平信徒在弥撒圣祭中领受圣体血时,神父会在自己领受的无酵主饼之外,制作一些小的无酵饼,每个领受圣体血的人都可以拿一个。这种风俗正与圣事中的合一的概念相抵触;根据上帝圣言,大家共同领受一个圣饼在教条上和道德上都有深远的意义:“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50]

神职在天主教徒看来,罗马教宗不仅有着主教的荣耀及西方教会的首领,且还是整个基督教会中可见的头。

除了著名的神职人员的地位,天主教还有所谓的“红衣主教”。起初,这是指离罗马最近的一些教会的主教,他们是教宗的朋友与顾问,但是现在却是指天主教神职人员中最有地位的人,而且并不只是主教,还有教会中的司祭甚至是辅祭。在十一世纪,红衣主教拥有了从自身当中选出教宗的独特权利,自此之后他们的地位就得到了显著提高。

在罗马教会,所有神职人员都必须禁欲;这是在十一世纪由教宗格里高利7世首创的。该教宗规定神职人员有义务禁欲的主要原因如下——“只要神职人员不把自己从妻子中解放出来,教会就不能从对世俗人的依靠中解脱。”

随着教宗权力的提升,自然而然地就有人努力打破神职人员与家庭之间、乃至通过家庭关系和国家之间的联系;只有一个司祭完全脱离家庭和国家的约束和义务,才能成为罗马教宗手下为了实现其野心勃勃的政治计划的一个可信赖的工具。

神职人员的独身制度,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提高全体神职人员达到理想中童贞的高度,但实际上却导致了非法同居一类的事。我们应当看到,由于罗马教会探寻这种违反人性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时期,天主教内神职人员生活放荡道德败坏。由于想要结束这种荒淫的生活,一些西方教会的代表公开提出神职人员因为没有拥有合法婚姻的可能性,应当让他们的同居行为合法化。罗马教会则不能容忍这些意见,也无法静静地忍耐,因为他们没有力量去平息,更有甚者,一些十四和十五世纪的教宗们在这种不道德行为方面比起他们下面的主教和神父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就给了萨佛纳纳罗拉一个宣扬整个教会需要整顿的机会,——包括他的领袖和所有的成员。

在我们这个时代,天主教会中失去了大量无法维持独身生活的司祭。

至于新教徒,他们没有也不能有一个合法授权的神职,自宗教改革运动一开始,使徒传统就从他们那里终结了——没有一个主教跟从路德或其他改革者。从正教观点来看,新教的牧师都是非正统的。

婚配圣事对天主教徒来说,离婚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不允许的,甚至是在夫妻的任何一方违背了婚姻忠诚的情况下也不行,而这与耶稣基督本人直接明了的训导相抵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51]”以及“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52]

而至于那些夫妻双方不愿意或者不能同居的情况,天主教会则试图以分居取代离婚,或者夫妻双方一定要开始一段新的婚姻,那就将第一次的婚姻认作无效。

傅油礼对于天主教徒,傅油礼只给垂死的人施行,也因此称做“终敷”。此外,根据天主教会的教义,圣事用的油只有主教才能祝圣,而这又与使徒雅科弗的教导相抵触:“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53]”——而这也是古代教会的传统。受到正教神学的影响,最近,天主教徒对“终敷”的态度稍微有点转变,,使得他们更加接近了我们对这一圣事的理解。


[27]参见使徒行实/徒/宗8:37-38

[28]致罗马人书6:4

[29] 约安福音/约/若3:5

[30] 玛特泰福音/太/玛28:19

[31] 致罗马人书5:12

[32] 约安之启示录/默21:27

[33] 约安福音/约/若3:5

[34] 参见玛特泰福音/太/玛19:26

[35] 使徒行实/徒/宗8:14-17

[36]关于大赦一说的起源,参见1996年11月的《教区生活》

[37] ἐπιτιμίας/eptimias,希腊文,意即“惩罚”

[38] 《正教信理神学》[俄语],约旦维力,1963年,193页(普拉蒂纳的阿拉斯加州圣革尔曼昆仲会1984年出版,英文版293-294页)

[39] 《正教信理神学》183页[英文版为279-280页]

[40] dynamically

[41] 约安福音/约/若6:55

[42] typikos / τυπικός

[43] eikonikos / εικονικός

[44] 《正教信理神学》,183页[英文版为280页]

[45] 约安福音/约/若6:53

[46] 例如参见致科林托人书一/林前/格前10:16-17和11:26-30

[47] 玛尔克福音/可/谷10:14

[48] 约安福音/约/若13

[49] Proskomedia/προσκομίσω希腊文,意为预备

[50] 致科林托人书一/林前/格前10:17

[51] 玛特泰福音/太/玛5:32

[52] 玛特泰福音/太/玛19:9

[53] 雅科弗书信5:14-15

《正教与异端》 西方基督教与东方正教的灵修